新闻公告
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中的作用,根据《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东北财大校发〔2026〕11 号)要求,学校决定组建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选聘,设组长1名,由所在培养单位的负责人兼任,成员包括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、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等,院级督导组一般不少于5人。
二、院级教学督导员应选聘工作责任心强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
三、院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可参照校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执行,(见附件1、附件2)。
四、已聘为校级教学督导员的教师不得兼任院级教学督导员。
五、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3日14时前将院级教学督导员名单(格式见附件3)发送至邮箱:kangmin@dufe.edu.cn ,联系人:康敏 。
附件1: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.pdf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2026年3月19日